附属组织:共享资源

在前一篇文章(“附属组织:分享员工),我们考察了一个附属的501(c)(3)组织和501(c)(4)社会福利组织(或501(c)(6)商业联盟)如何“共享”员工。这种联系提供了一种协调活动和共享资源的能力,以更有效和更有效地促进共同目标。但是,正如我们注意到的,附属组织必须保持适当的分离,以减轻(1)从一个组织的责任上升到另一个组织的风险,(2)一个组织的活动归属于另一个组织的风险。501(c)(3)组织必须特别小心,确保附属组织的政治干预活动不会由于其对附属组织的控制或资源提供而归因于501(c)(3)组织。因此,501(c)(3)组织一般应确保仅为共享资源支付其公平份额,如果这些资源可能被其附属机构用于从事或支持政治干预活动。

附属组织-共享空间

与附属组织共享共同设施或空间有一些选择和陷阱。这篇文章将以501(c)(3)组织(“慈善”)和501(c)(4)附属机构(“行动基金”)为例,回顾一些选择:

  1. 慈善租赁/撤销行动基金的空间。
  2. 慈善机构根据合同为行动基金提供服务,执行行动基金的运作,从而否定行动基金需要租赁/推动慈善机构的空间。

在方案1中,慈善机构将希望从行动基金获得不低于空间相关成本的公平份额。如果是慈善机构租用的场地,慈善机构会想转租给行动基金,因为行动基金正在使用的场地。例如,如果慈善机构使用了80%的场地,行动基金使用了20%的场地,那么行动基金就应该按照这个公式向慈善机构支付20%的租金。

但分析通常更复杂,因为可能存在一些专门的空间和一些常用的空间。例如,慈善机构可以专门使用50%的空间,动作基金可以专门使用10%的空间,并且两个组织都可以使用40%的空间。一个可能合理的分配方法将是为租金(专属空间)的10%的行动基金充收给行动基金加上租金的40%的一半(对于公共空间)。在这种情况下,行动基金将负责30%的租金。但是可能存在其他因素,包括实际使用公共空间,这可能需要不同的分配方法。

如果慈善和行动基金拥有所有常见的员工和使用空间的其他工人,并且没有空间都是一个组织,分配方法可以基于员工和工人为慈善机构工作的时间以及他们花费的时间行动基金。例如,如果员工和其他工人花费75%的时间为慈善机构工作和25%的时间为行动基金工作,则行动基金应在此公式下支付25%的租金。

无论分配方案如何,慈善机构都希望确保,如果将空间转租给行动基金,它不会违反自己的租约。此外,双方还应在适当的协议中说明转租事宜。如果慈善机构拥有设施并将其出租给行动基金,双方应签订适当的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慈善机构可能希望根据一个使用公平市场租赁价值的公式向行动基金收费。

在选择2下,Charity可能仍然是该设施或空间的唯一居住者。因此,可能不需要租赁或转租。然而,慈善机构可能希望在独立承包商协议中使用上述相同的分配方法,以帮助确保它至少收回用于行动基金的资源的成本。例如,如果慈善机构与行动基金签约提供行政服务,慈善机构至少应该收取其员工和其他员工的成本,包括他们的福利金额。它至少应向行动基金收取其雇员和其他工人占用的空间的费用和执行服务时使用的其他资源的费用。或者,如果慈善机构向行动基金收取一个公平的市场价格(而不是成本分摊率),所有这些成本都可以考虑在内。

分享Non-Employee-Related开销

如果附属组织共享公共设施或空间,它们也可能共享与空间相关的公用设施和其他管理费相关项目的好处(统称为“管理费”)。同样,慈善机构希望确保至少收回行动基金的间接费用。这可以通过使用上面描述的比率之一来计算。,例如,如果慈善和集体行动基金员工和其他工人花75%的时间为慈善工作,25%的时间为行动基金工作,和所使用的空间是所有组织,然后一个公平的分配成本开销率行动基金可能是25%。但个别事实和情况可能意味着应该使用另一种公式。

要收取行动基金的开销项目可能包括:公用事业;贮存;设备租赁和维护;慈善机构拥有的设备和家具的折旧;责任和其他保险保费;一般办公用品;一般电话服务(如果分享);其他电信设备;电脑和文字处理用品;地方税; software license fees; subscriptions and other publications; internet access costs; and legal expenses.

在实际的情况下,通过使每个组织跟踪和支付自己的使用而不是使用单个开销比率,可以更准确地除以某些成本。许多复印机允许进行使用跟踪。两个组织使用的顾问可以分开聘用。和商务旅行和相关旅行费用通常最好地在逐案的基础上分配,以与每个特定旅行相关的目的和活动进行分析。

附属组织-资源共享协议

附属组织通常会签订资源共享协议,以记录它们对如何共享某些资源的相互理解。在没有正式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共享资源可能会增加从一个组织向另一个组织的责任上升的风险,以及501(c)(4)组织的活动归501(c)(3)组织的风险,这可能会危及后者的免税地位。

在资源共享协议中包含的内容当然会根据要分享的内容以及如何适当分配的方式而变化。在使用成本分配公式的范围内,各方必须谨慎评估其如何适用于每个共享成本领域,以及是否可能需要对各个共享成本领域进行任何修改。

如果一个组织由另一个组织签约提供服务,则各方可以进入单独的独立承包商协议,尽管有关独立承包商协议和资源共享协议的结合并不罕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清楚地描述各方之间的关系。否则,对于个人员工是只有一个组织或员工的员工可能缺乏清晰度。

如果一个组织要分享另一个组织的租赁空间,那么各方可能需要进入单独的推送达成协议,如上所述。这通常需要通知或批准房东。通过这种途中,将存在相关的考虑因素,包括保险。

资源共享协议还可以涵盖附属组织正在协作或协调的其他具体领域。他们可以分享一个名称,其中一个人具有商标/售价。他们可以操作一个共享网站或者社交媒体账号。他们可以共同出版出版物。它们可能有一种安排,通过这种安排,一个组织生产的材料被另一个组织使用。他们可以共同赞助活动。他们可能会一起筹集资金。这些活动提出了更具体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员额中加以处理。如果你4月25日星期三在华盛顿特区,我将在2018年乔治城法律非营利组织治理会议 - 慈善宣传

一个想法“附属组织:共享资源

    评论都关门了。